在学校时沾蚊子的光零零散散看了几集《House》,被这个医术高明性格乖僻的怪老头所打动。这几天终于自己下载了前三季回来慢慢看,发现越来越喜欢这个拄着拐杖的老头了。
豪斯医术高超,但是性格古怪:爱偷懒,怀疑一切,不愿意接触病人,以各种方式折磨上司、下属和病人,做事不拘小节其实心细如发,内心火热、善良有时甚至痛苦但是外表却冷酷、不近人情甚至接近邪恶,总承受着别人的误解、谴责但从不解释依然我行我素,开各种奇怪的药方、尝试各种匪夷所思的治疗方法、为了达到治疗效果不择手段……哇……
有那么几个情节,让我觉得自己身上也有豪斯的若干特点。抛开主观成见,我觉得男人就该做到这样性格分明,起码冷静、幽默、大度、细心是必不可少的。豪斯年轻时被误诊,留下了终身残疾,变成了一个美国现代版铁拐李。如果不是因为残疾,豪斯的性格可能不是这样,不会将自己感性的一面深深地藏在理性的外衣下。总有那么一两件事就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,而性格也决定着命运。
写了这么多,其实我想说的是:为了成为像豪斯一样的男人,我把自己搞残废了。去了一趟高明回来我的整条左腿就充满了乳酸,走起路来一晃一晃地非常有型,只不过豪斯瘸的是右腿,我瘸的是左腿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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